亚历山大在大阶梯教室外面看到郎豕,开心地和他打了招呼。而郎豕也很是惊喜,他今天上午没课,于是随便旁听了一堂古典音乐史,没想到竟然偶遇了师兄。这个一头黄色卷发、一双湛蓝眼睛、穿着英伦范十足的V领毛衣的帅气大男孩,简直是郎豕在乐团里最崇拜的偶像!
师兄友好地问郎豕:“下周的第一次个人表演秀,准备得怎么样?”郎豕稍显犹豫,亚历山大笑了起来,轻松地劝他说:“郎,不用那么紧张,以你的水平,轻而易举就能获得不错的分数。”
“真的?”郎豕笑容中显露出将信将疑的态度。
“当然,暂时忘了黑白琴键吧!跟我来,你现在更应该做的是去打一场棒球!”
两个男孩哈哈笑着,气氛十分融洽。棒球对于郎豕来说,还真的是一项不多见的有趣运动呢!郎豕也想亲眼看一看纯正的英伦运动,于是便跟着师兄的脚步走向球场。他们穿过松林间的石板小路,二人小心地行走,避免踩到湿滑的积雪而站立不稳。
“‘荣耀之心’代表队真的是咱们学院的荣耀,曾经获得过6次校棒球联赛的冠军,”亚历山大边走边回着头,骄傲地向郎豕这个外籍学弟介绍,“而你作为我们的一员,不能不认识这些很棒的人!”
“很棒的人?哇哦!”郎豕用手拨开一支挂着白雪的松枝,口中呼出的白气在羊毛围脖上结成了露,心中却是火热的。
说着,他们便来到了运动场。伦敦的严寒天气显然没有影响到球场上那些队员的热情,虽然穿得厚重,而且还佩戴着专业的护具,可他们无论是投是跑都一丝不苟,伴着偶尔发出的几句简短的口令,队员们正练习得全神贯注。
亚历山大挥着手跑向了场边:“嘿,汤姆!”
那个叫作汤姆的击球手闻声放下了球棒,示意对面的投球手休息一下。郎豕看到亚历山大和汤姆愉快地交流了几句,汤姆的脸上显现出兴奋的表情,随即便向郎豕投来了目光。
“郎!来吧!”
亚历山大把手搭在郎豕的肩上,得意地向棒球队的队员们介绍他这个中国来的学弟,离得近的几位捕手队员还特意摘下头盔,一一和郎豕握了手。
“我和汤姆队长说过,找机会等棒球队训练的时候,带你来体验体验。今天就是他们训练的日子。”
“我?可以吗?”郎豕指了指自己的鼻尖,跃跃欲试,又有点不好意思,“不会耽误你们练习吗?”
“哈!来吧,哥们儿!”
汤姆哈哈一笑,大手一拉将郎豕揽到了球场上。郎豕惊讶地张着嘴巴,汤姆的那句“哥们儿”说的竟然是中文,而且儿化音标准得令人意外。
“那么首先,你将要挑战的位置是击球手。”汤姆将郎豕推到了本垒旁,塞给他一根球棒。一位捕手笑着上前来,将自己的头盔摘下来套在了郎豕头上,说:“你最好还是戴上这个。乔恩的目标不是要打碎你的牙齿,但谁说得好呢?”
笑声中,郎豕举起了球棒,他按照汤姆的指导将双腿微屈,双眼紧盯住投球手里的白色小球。虽然乔恩承诺说他会把球扔得很慢很慢,但郎豕不肯掉以轻心,他听说好的投球手能投出时速一百五六十的球,他可不想等球飞过自己眼前时还像个傻子一样戳在原地。
“准备好了吗?……我要投了!……”
乔恩举起了右手。而郎豕握紧了球棒,压低眉心,聚精会神地盯着他手里那颗白色的棒球。那颗用优质软木、橡胶以及爱尔兰羊毛制成球心,又用半大牛犊柔软的头层牛皮缝制的小球,裹挟着全新的社交理念和欧美的生活方式,以猝不及防的速度冲击了郎豕的内心。
棒球扯起一阵极细微的风,砸在了郎豕手中的棒子上,虽然他并没有做什么,但亚历山大已经带头欢呼起来,半开玩笑地说:“郎,你真是个天才!要知道,并没有多少人能像你这样第一次上场就能击到球!”
郎豕腼腆一笑,虽然他知道乔恩一定是故意将球投向他手中的棒子的,但他还是非常庆幸,能够在异国他乡遇到这样一群热情而有意思的人。他在寄给家里的信中写道:
「妈妈,还有亲爱的妹妹,我在英国一切都好。在这里我遇到了一群很棒的人,他们不仅是我音乐之路上的良师益友,他们还教我打棒球,做许多以前从没接触过的事情!我在这里每天都很快乐,我真的感受到了这个古老而又年轻的音乐世界,它充满活力和热情,它离我这么近,在我生活的方方面面。它开放而全面地接纳了我,让我不用担心固守一个旁观者的心态而自闭,更不会因挖空心思去融入它而苦恼。我爱这感觉!……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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夜已过半,查小逸还未入眠。寒冷的圆月透过窗子,映在了她那双清澈的眼眸里。她头枕着小臂,思绪却顺着月光爬出了窗外,飘向了深邃的夜空。但愿人长久,千里共婵娟。可远在世界另一端的人永远也无法与自己共赏同一片夜空,因为当这里是白天,英国是夜晚;而当英国是白天,这里又是夜晚了……
英国……怎么想到了英国呢?
查小逸翻身下了床。单薄的睡衣不足以御寒,她踏着冰凉的拖鞋,蜷着身子跑向门厅,冻得瑟瑟发抖。她从挂在衣帽架上的书包里翻找出来一张照片,凑着月光,她竟有些看不清他的面容了。撕痕太多,透明胶带层层叠叠,找不到一个不反光的角度,清鼻涕也流成了河。
纤细的指尖轻轻抚在那副明媚的笑脸上,薄薄的一张照片,承载着厚重的时光。那是她最珍贵的东西,除此之外,再也没有什么东西能够证明她曾经去过艺大附中,在那遥远的海边之城,她在那里生活和学习,追求音乐的艺术,也追求他。那是她的青春,她要把它藏好,再也不能随便被人翻出来毁掉了。查小逸在屋内来回踱步,在这个似乎没有任何一个角落属于她的“家”里,她将郎豕学长的照片夹进了乐团排练的五线谱本里面。这一方A4纸大小的天地将尘封在岁月里,那是他最好的归宿。
讲台上,新班主任李老师正在捧着语文教材,机械性地念着:“「寒蝉凄切,对长亭晚,骤雨初歇。」”时不时地还会插入一些讲解:“这句的意思讲的是呢,词人柳永在借景抒发一种别离的愁绪……”查小逸趴在了课桌上,侧头枕着自己的臂窝望向窗外,她为自己的消沉感到不安,若要是以前何老师来讲语文课,她断然不会感到如此无趣。
“「执手相看泪眼,竟无语凝噎……」”
窗外本就阴沉的天空,这会儿竟飘起雪花来,不紧不慢,源源不断,像词人的哀愁,寒冷而压抑。每一片雪花都在空中划出一道轨迹,查小逸溯着这轨迹望向天边,却发现雪花之上还是雪,阴霾以远还是霾。她像是掉进了一个巨大的迷宫,再也走不出去,看不到清澈的阳光了。
“「多情自古伤离别,更那堪冷落清秋节!今宵酒醒何处……」”李老师忽然瞥见教室的后排,查小逸埋头在一本立着的语文书后面,调门明显地提高了:“酒醒何处!……哎!酒醒何处!”
邻桌的同学用脚尖轻轻踢了一下查小逸的课桌,她才蓦地抬起头来,看到的是周围投来的异样目光。好在,李老师见她醒了过来,便没有再继续难为她。但像这样的行为,李老师见得太多了,她很清楚一个学生今天敢公然在课堂上睡觉,明天就敢不写作业,后天就敢旷学!像这样的学生,成绩自然是好不了,慢慢地还会和同学们疏远,越来越被孤立和边缘化——又是一个差生!这是李老师凭借着多年的教学经验给查小逸下出的定论。
下课后,查小逸被李老师叫到了办公室。查小逸蔫头耷脑地立在李老师的办公桌旁,双臂无力地垂在身体两侧,李老师见她这副模样就来气,声调当然也不好听:“查小逸我跟你说,我们这儿不是什么重点学校,就算你努着劲学,毕了业都不见得有着落,更别说你这吊儿郎当的样子!这年月你不考个大学,能找什么工作?”
就像从医多年的老大夫,只要一摸脉就知道病人得了什么病,而从教多年的李老师自然也无比相信自己的眼力:查小逸这个学生“好不了”。而她之所以还把她叫到办公室来训斥一番,本也没指望着能改变她,不过是职责所在罢了。
“你听见没有啊?聋子吗?”见查小逸依旧不为所动,李老师气生生地拧了一下她的胳膊。
“李老师……我……”查小逸的头垂得更低了,口中怯懦地呢喃着:“我不想念了……”
“什么?!”
李老师听了拍案而起,仿佛杵在眼前的是自己的孩子,正在说着大不孝的话!这不由地令她同情起查小逸的父母,瞬间代入了莫大的愤怒:“不念了?你知道就为了能让你来上学,你妈来学校求了多少次吗!你说不念就不念了?!”
“谁让她来求了!我有学校,我的学校是艺术大学附中,艺术!我要学音乐,我要成为音乐家!她凭什么给我退学!”
反了,反了……李老师气得满处找电话本,要给章颖茹打电话,这个查小逸,她是管不了了,但是有人能管得了她!“你等着,我这就叫你妈来学校。”
“她来我也不念了!谁爱上这个破学校,我要回新埔,我要回艺大!”
李老师的电话还没来得及播出去,就见查小逸夺门而出,这可把高二年级组的老师们怔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