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他们要卖了你们!”
这是宋冬凌第一次跟玛格说话,她就是这样直勾勾盯着他说道。
经过数月的海上漂泊,三人都瘦了一圈,精神萎靡。下岸后,领头人信誓旦旦,说要赶紧带他们去淘金,现在这片土地上最热门的就是这个,无数人在那里发了财,买了地,成了地主老爷,再晚可就要赶不上了!
宋冬凌敏锐察觉到他的话里有问题,如果真是这样,他不就早该去那里发财了!
在沿途的小旅馆里,宋冬凌认识了一个混血少。这是他第一次看见混杂着洋人和东方人相貌的女孩,明明有着黄褐色肤色,黑色眼睛,她的头发却是黄褐色卷曲着。其实是玛格主动上来认识他,宋冬凌摇头没有开口,假装自己不懂洋文,只在转身后偷偷朝她做了个手势。
夜里女孩偷偷敲门,拉他出来,说出了她知道的一切。
“他们要卖了你们!”
“每年他们都带着一批人,沿着这条路过去,说是要去发财。后来我和老板睡觉,趁他迷糊时候知道了,他们是骗人去挖矿的人贩!”
宋冬凌心道果真是世道险恶。
玛格的要求很简单,她希望宋冬凌能带着她逃离这里。
“我没有身份的,老板养着我,他要我和他睡觉就只能和他睡觉!”玛格流着眼泪跟他解释,原来她是白人和印第安人混血,但两方社会都不接纳她,孤苦的她一路辗转流落到这里,但旅馆老板显然也不是什么大善人。
宋冬凌悄悄组织起同行里身强力壮的男人,一场火并后他们逃离了这条十死无生的“发财路”。
女孩在马上问宋冬凌,会不会看不起她这样的女人。
宋冬凌表示自己没有资格、也不会去歧视任何人。玛格听到后很开心,她告诉宋冬凌,往东走,听说东海岸那里包容开放,他们可以去那里讨生活。
枪声打断了他们的幻想。原来是旅店老板和巡逻队追上来,这场交锋的最终结果是玛格替宋冬凌挡下两枪,她没能到达她想象中的包容之地,去迎接她的新生活。
一行二十多人,只有六个在交火中活下来。宋冬凌深感愧疚,也许当初他不该留旅馆老板一命。
玛格和其他人被一起埋在小土坡下,春天白色小雏菊开满了这一片草地,像是在哀悼一条条消失在这片土地的生命。
......
飘飘转转,宋冬凌问到了最好的去处,他们跑去了三藩市,加入了洪门,在这里他们一行终于能安定下来。
他发现这个国家也在打内战,说是南北战争,不禁感到滑稽可笑。后来他又读到了关于天国陷落的新闻报纸,不禁感叹路在何方。
落身在三藩市,在洪门,宋冬凌发现了自己居然已经这样厉害了!他能说几种洋文,见过世面对洋人毫不畏惧,他能打、还能指挥大伙和其他族裔械斗,他能给人看病,他还能搭房屋阁楼......众人夸他文武全才,简直是老天送下来的救星。他在这里受人尊敬,可他却时常陷入沉思,他救不了玛格,救不了胡子,救不了父母亲,救不了故土上千千万万的百姓,他哪里是救星呢!
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,他救过一批又一批来到这片土地的同胞,他做到了洪门执事,下面人也都交口称赞宋执事仁义无双,能文能武,能断是非,妙手回春。
三姑六婆最爱给他介绍姑娘,从张老的侄女到李老的女儿,宋冬凌的心却是毫无波澜。别人问他为什么不找个婆娘暖被窝,他摇头表示不喜欢这做。
有人偷传谣言,宋执事不喜欢女人,喜欢兔儿。
有个宋冬凌救下的俊小伙红着脸上门来,被他一脚踹了出去。
于是又有谣言,宋执事以前受了伤,那里不行了!
三叔三婶急了,他们抱着新出生不久的小儿子,上门来问个究竟。
“如果你真生不出,我就把这个儿子过给你!”三叔不顾三婶瞪得老大的眼睛,重重道,“大哥那一脉不能断了!”
宋冬凌笑着拒绝了,他直言现在哪还有什么家族传承,天国一朝千百万百姓家破人亡,现在最重要的就是守护好自己家人,安安稳稳过日子。
“那你呢?你不娶个媳妇,怎么安稳得下来!”
“那再等等吧。”
这一等就是十多年。
......
“宋执事,五年一届,再往上就该选话事人了。”
“张叔,你知道的,我不喜欢整天管事情。”
“但你威望高,大伙都服气。你看我小孙女也长大了,你不如考虑考虑,有我支持你,这里以后就是咱们两家说了算。”
宋冬凌拒绝了。他不能理解,这里不是洋人说了算吗?他们只是一群飘离故土的浮萍,难道不应该团结起来,互帮互助吗?怎么日子刚有起色,就开始互相算计起来!
洪门大会上,张老发难了,表示现在不能再接纳难民。三藩市政府规定,华人聚集区有了限定人数,况且现在人越多,大伙的日子反而越难过起来,该让他们自谋生路去!
众人爆发了激烈的争吵,宋冬凌开始明白,当年有着半壁江山的天国是怎样一步步走向败亡的。他痛苦地捂住了自己的脑袋,这一十五年心血,他不明白为什么!
......
李老建议他去东海岸看看,听说那里大城市多,一片繁华世界,也许他能去散散心。洪门分会也刚在几个大城市铺开,他能去巡视一番也好。
宋冬凌一连坐了几天火车,人都坐麻了。他不舍得买高档票,也买不到。
一路向东,他来到了玛格所向往的大城市。
皮茨堡、克利夫兰、费城、纽约,宋冬凌看过一座座巨大的工厂和钢筋水泥建成的高楼,所有人都成了社会大生产下的一个零件,财富不断在这样的工业社会中被创造出来。洋人为什么能这么强大,他们的生产能力、社会制度完全领先于他梦中那片故土,这种差距真叫他绝望啊!
过去他的坚守的那个洪门,仿佛又成了一个笑话。
在曼哈顿下城南区的丛林街,失意的宋冬凌被朋友拉到了一座临时搭建的马戏团场地。
马戏开始后,朋友在一旁看得哈哈大笑。小丑,杂技,驯兽,甚至还有穿着紧身衣的妙龄舞女表演高空飞行。
宋冬凌提不起兴趣,只有在舞女们出场后,他抬头看了一会,冲她们做这样危险的表演,他得表示下起码的尊重。
散场后,朋友说要带他去个好地方。
他们绕到后边一个帐篷外,宋冬凌突然明白了什么。
“我得回去了。”他转身道。
朋友一把拉住他:“拜托!宋哥,宋叔,宋爷!给个机会啊,你不想认识一下这些姑娘吗?”
碰巧有两个舞女走了出来,她们已经卸下妆容,换上普通衣裙,不过从她们走路摇摆间的风姿,依旧可以想象不久前她们高挑有致的身段。
“嗨!”朋友傻乎乎地挥手道。
宋冬凌突然有种久违的羞耻感,他站直了身体,没有说话。
“Cazzo!”大波浪头发的女人比了个手势,看也不看他俩向前走去。
另一个栗色短发的年轻姑娘倒是朝他们微笑着点头,随后扭身走开了。
“宋哥她话是啥意思?”
“她夸你很英俊。”
“真的吗?我偶尔也会这样觉得。”
“......”
回到入场口,他们见到刚才的两个姑娘被一伙男人围住了。
之前那个口吐芬芳的女人已经头发散乱,脸上挨了一下,在那里求饶。那个短发姑娘倒是勇敢地抬头盯着这伙恶人。
团长小跑过来,谄笑着一番求情后,他表情僵硬地回过身来对两人说了几句。
“什么!”短发姑娘震惊喊道,她的话语夹杂着西西里口音,结结巴巴说道,“这...和当初我们...说得不同...我不是......”
那伙人头头一脸坏笑道:“想在这表演,就要经过我们同意!你也不想生活过不下去吧!”说罢就要伸手拉走这两个姑娘。
在朋友的推攘下,宋冬凌上去一把推开男人,他见对方伸手做掏出状,侧身甩腿连环飞踢,直接把对方踢翻在地上。
团长急着上前来劝架,直言他们是惹不起的。
宋冬凌笑了,他大声道,这里是唐人街,归洪门管理,这伙不入流的小混混他随手就能清理干净。
三声哨响过后,小混混们就被反包围了。
赶走混混后,宋冬凌摆手让人散去。
另一边短发姑娘和团长起了争执。
“我要走...立刻,走开这里!”她说话断断续续,意思和目光却很坚定。
团长不允,表示她签过合同,她属于这里。
他们争吵声大了起来,宋冬凌不禁转头看着滑稽的一幕。刚才低声下气的团长又变回了昂首挺胸的大公鸡,唯唯诺诺的大波□□人也捡起了掉落地上的高傲,她大喊离开这里就会活不下去!
宋冬凌看到短发姑娘倔强地咬着嘴唇,一直说着要离开,又想起了已经记不清面容的玛格。
他又一次站了出来,说这片土地上没有哪条法律会把人变成私有财产,人人都是自由的,如果马戏团签了这样的合同,它就是无效的!
团长又说合同有年限,现在她离开就要陪一笔违约金。
在宋冬凌的坚持下,团长把合同取出来。一顿挑刺后,一百美元变成了六十美元,宋冬凌付钱拿到合同后便撕碎了它。
“现在你可以自由离开这里了。”说罢,他转身离开马戏场。
短发姑娘叫了两声,她看了眼落败的公鸡,还有犹豫中的女人,她不再迟疑,快步跟了上去。
她一把抓住宋冬凌强壮的臂膀:“我叫莱拉,莱拉.桑托斯…别走…我一个人…会活不……”
宋冬凌不自然地摆臂,想要让莱拉松开,只是她整个人都靠了上来,便无奈用不太熟练的意大利语说道:“只要辛苦些,这里总能找到工作。”
莱拉瞪大了琥珀色的眼睛,眼角还闪着泪花,然后她噗嗤笑了出来,摇着脑袋说她欠着他一大笔钱,她要跟住他才能还债!
她就这样哭着笑着抓紧他,一路走了下去。
不久洪门又有人谣传,宋执事花钱买了个洋媳妇!
后记:
1880加州推出新一轮排华法案,大量华人不得不离开这里,去更加开放的东海岸找生路。宋冬凌忙得脱不开身,家里怀孕的妻子没人照顾,摔了跤流产了,还未出生的胡佛.宋就这样离开了这对夫妻。
洪门内争权夺利更加严重了,心灰意冷下宋冬凌带着骨干离开三藩市,到纽约新建致公堂。
几年后二儿子宋飞(弗莱.宋)出生,接着又过了几年他们迎来了小女儿宋菲儿(菲尔.宋)。
宋冬凌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有了新的人生,新的根。但他时常会想起,年少时奔跑在扬州老家大宅里那个无忧无虑的自己,不知道未来是否有一天,他还能落叶归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