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三章喜欢了七年的人
周遭的一切声音全都被屏蔽了,沈竟夕仿佛只能听见自己与许渡的心跳声。
没有任何怀疑,他这是,正式的表白。
尽管他离开白霞之后,她幻想过,如果许渡喜欢她,和她依然保持联系,等着她考上大学,他们是不是会谈一场甜蜜浪漫的恋爱。
可是一旦幻想成为现实,人反而无比平静。
连激动或者感动都消失不见了。
她离开了他的怀抱,怔怔地看着面前这个温柔、俊朗,自己偷偷喜欢了七年的男人,一时说不出话。
凉爽的秋风吹来,槐树的叶子零星飘落。
许渡的漂亮眼睛、微弯嘴角,流露的全是笑意:“乐傻啦?不说点儿什么,回应一下吗?”
看着他脸上充满的期待,沈竟夕收收眼神,低低地说了三个字:“我知道。”
他仿佛被逗乐了:“这就是你的回应啊?这么实诚。”
随即身体放松了一些,语气很淡地说:“也是,不知道才是装傻。”
“不是的,”沈竟夕重新抬头眸,认真地看着他,“那句不算正式的回应。”
漆黑的眼眸亮了一些:“所以,正式的回应是什么?”
沈竟夕沉出一口气息:“正式的回应……你能不能让我先想一想,我不想敷衍地回应你。”
他点点头,看着面前过于淡定的人:“行,你慢慢想。”
沈竟夕轻声地说:“谢谢。”
他不禁又发笑,用手捧着她的脸,像揉面团似的揉搓了起来,嗓音特意拉长:“小朋友,你这么有礼貌,哥哥会忍不住想欺负你的。”
沈竟夕:“……”
“你知道欺负吧,现在只能揉你的脸,下次就不会这么客气了。”他有些坏笑地说。
沈竟夕的脸被揉得更加红了一些,加之现在平静下来,发现附近有两个见过的奶奶在看他们,不由心生尴尬,说道:“快点回去吧,我都困了。”
他笑:“刚刚让哥哥抱的时候不害羞,现在被人多看了两眼,就不好意思啦?”
沈竟夕没再说话,直接把车门拉开,先坐进了车里。
回到家中,许渡让她去次卧休息,自己则打开了阳台的窗户,扶在栏杆处抽了根烟。
回看一眼关闭的房门,淡淡地笑了笑。
好喜欢好喜欢,越来越喜欢。
他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否有统一的感觉,仅就他个人而言,就是想每天都看到她,最好能再抱抱香香软软的人儿,抚着她白嫩光滑的脸,还有略微蓬松的头发……甚至更多。
安静时她就像个洋娃娃,乖乖的,可可爱爱;玩乐器的时候,台风又是那么沉稳,全身闪着光……他对她越来越没有抵抗力,只要被她多看一眼,都会觉得整个世界明亮了起来。
她送过他一个鲁班七号的手办,还笑眯眯地对他说:“可爱吧。”
当时她在他眼里还是个小孩,他也极少收取别人送的礼物,后来被许少诚带回京市救许晨的时候,他把桌上的手办收进了行囊。
十年没回京市,他并不觉得陌生,住在爷爷的四合院,也还能记得去小学的路。爷爷已经十年没见过他,想多了解一下孙儿,问他:“这个小玩意儿是什么。”
他跟爷爷解释了一下,还告诉他是一起长大的女孩送的。
不久,他见到了许晨的妈妈杨露,意气的少年,却被杨露的一些话刺激得当场反悔救人,并且摔门离开。
那段时间闹得很不开心,他没有心情跟任何人联系。
虽然人不可能不救,且救了不止一次,但他对许少诚也好,对杨露也好,实在半分好感也没有,倒是有不少恨意。
做完手术后,许晨复发过两次。一次是术后三个月,当时他还在清大,又捐了一次;第二次复发是半年后,他已经在美国留学,许家决定把许晨也送去美国疗养,顺便做手术。
那个手办被他带到了美国,搁在车上,后来被偷车党连车带物偷走了。
昨天碰面的时候,他就发现了她手上戴的手链。自从送给她,一次也没见她戴过,不光昨天有戴,今天也戴了,像是象征着什么。
而刚刚,她第一次主动撒娇要他抱……
完全无法抗拒,只要她主动一步,他便恨不得迅速把剩下的步数全走了。
这大概就是喜欢一个人的本能。
……
*
国庆假之后,课业繁重,加之周末还要补调休的课,以及在乐队带新人,酒吧那边也不缺人表演,沈竟夕一直待在学校没出去,许渡也很忙,因此两个人一周没有碰面。
不过每天的联系没断过。
也不会聊太多,偶尔忙起来了,许渡会下班后才发个信息说终于到家了,但那时候沈竟夕都准备睡觉了,便回两句早点儿休息之类的话。
10月16日是他的生日,沈竟夕想趁生日这天,回应他的喜欢。
然而怎么回应,是个难题。思来想去,发现自己并不擅长亲口用话语来表达自己内心的喜欢。
娇滴滴地说些甜言蜜语?又不是她的风格。
还是直接点头答应?想到这,自己的脸先羞起来。
想多了的结果就是,她也挺苦恼。最后不管三七二十一,决定临场发挥,先把生日礼物落实下来。
起先她也不知道送什么,后来想起枝枝姐第一次送给向衡的礼物是双篮球鞋,觉得送鞋子很不错。
便挑了双某品牌的运动篮球鞋,听说男生都喜欢这个牌子。
10月15日,她下午后两节没课,便拎着鞋子去了许渡住处,打算顺便在路上订个蛋糕。明天是满课,一下课就过来提蛋糕,再给他庆祝生日。
提着个大纸袋子,出了地铁后,在路上先订了一个蛋糕。
走到小区门口,却碰到了许晨。
许晨刚放学,背着个蓝色书包,似乎已经在小区门口徘徊了一段时间。
沈竟夕叫了声:“许晨。”
男孩看到她,脸上表情也有些意外,礼貌地说:“夕夕姐姐。”
“你来找你哥?”
男孩点点头。
“跟你哥联系了吗?你哥刚刚跟我说今晚可能要加会儿班。”
男孩愣了愣,沈竟夕感觉他好像有什么事,便道:“先去你哥的住处吧。”
他倒是没有拒绝,跟着沈竟夕进了小区。
进屋后,沈竟夕给他倒了水,他礼貌地说谢谢。
还问:“你也住这儿吗?”
“不是,明天是你哥的生日,我提前拿礼物过来。”
男孩立即说:“我也是想送我哥礼物,但又怕他不收,刚才想寄放在保安室。”
原来如此。
对于这个弟弟,沈竟夕看得出来,他很想跟哥哥拉近关系,但是哥哥不怎么亲近他,这就导致他对许渡,有些想依赖,但又有些惧怕。
她温和地说:“你送的礼物,你哥当然会收。”
许晨听罢,信心仿佛多了一些,放下杯子,从背包里翻出了一个包装起来的盒子,摆在茶几上,说道:“那你明天能不能帮我把礼物拿给我哥?”
“可以啊。”沈竟夕满口答应。
“谢谢夕夕姐。”男孩说完,不说话了。
沈竟夕拿着小盒子,耐心问:“是什么礼物,能告诉姐姐吗?”
“是块运动手表。”
沈竟夕不由笑道:“那真巧,姐姐送的是运动篮球鞋,你送的是运动手表,搭配起来使用很合适。”
男孩看着沈竟夕,腼腆地笑了笑。
“明天姐姐会过来给你哥庆祝生日,我会把两份礼物一起拿给他,他肯定会收的。”
“好,谢谢。”
他说着,收拾书包就要走,沈竟夕想跟他多说些话,便道:“你等我一下,我也要回学校,我们一起下楼吧。”
……
走在路上,许晨的话多了起来。
“爷爷说你是我哥在白霞一起长大的妹妹?”
“嗯,算是。”
“但我爷爷又说你是我哥的女朋友。”
沈竟夕脸一抽,不好意思地道:“还不是。”
“哦。”他沉默下来,但是少年好像又害怕什么似的,开始说许渡的好话。
“我哥人很好的。”
“我知道啊。”沈竟夕笑着说。
不仅仅人好,还很帅,还很聪明……无比符合她少女时期喜欢的男生标准。
“还有,你不用担心他的身体有问题,捐献骨髓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的,医生也检查过他的身体,说他健康得很。”
沈竟夕的笑容瞬间凝固住。
什么意思?许渡捐献了骨髓?给许晨?
她整个人都呆住,背后隐隐发凉。
一切谜底都揭开了似的,她恍然大悟,然而下一秒,心却有些隐隐发疼。
走到小区门口,两个人不同方向,沈竟夕强忍着情绪,让许晨回家路上小心,自己却仿佛透支了力气,要瘫了一般,最后扶着街边的一棵树,稳了稳身体。
夜幕降临,沈竟夕看着马路上来来往往的车,灯光时而模糊,时而清晰……她仍然站在那棵树下,不知道该去哪儿好。
直到一辆车子在面前停住,车窗摇下。
熟悉的声音传来:“怎么站在这儿?”
沈竟夕抬起眼眸,看向那个喜欢了七年的人。
她不想哭的,可是眼泪止不住。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