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方仲永,我的名字。”这是他第一次这么正式地告诉别人他的名字。
在他的大半人生里,他有很多身份,提到最多是“神童”二字,人人都称赞他。曾经他以为他确是神童,是那天资过人,必定万中无一的人,可惜事与愿违。
世间之事就是这般奇妙,在他死后,他竟然回到了他五岁的时候。彼时他还是一个孩童,不曾显露出异于常人之处。
母亲的柔弱,父亲的嗜酒、好赌成性,一切都像他曾经经历过的一样。
只是这次他没再哭着求着要他父亲给取来笔墨,他娘亲也没有再低声下气地帮他哀求于他。
在那些他已经刻意要忘掉的记忆里,那个人他是给他借来了笔墨,让他名声大噪。可这样的结果,只是因为他被她娘一声一声地哀求和他的哭闹弄得烦了,这才随意找邻居借了借,根本就没指望着邻居有。
他是为什么要央求那个人给他笔墨的呢?
他以为他淡忘了,可刚一回想,便全都想了起来。
他记得那时的他在学堂门外听了一堂课,里面地孩子都在练习描红,看着严厉的夫子虽厉声骂着学生不成器,却仍然手把手地握着学生的手一笔一划地教,一提一顿、笔走龙蛇间,方正浑圆的字迹落于纸上。只要有学生写好,他便不吝夸奖。
他羡慕极了,这才回家央求于他,想要写给家人看,因为他只看了一遍他就学会了,他想要一样自豪地夸奖。
可惜,他得到的只是不耐烦和见他有利可图后的虚假示好。
现在回想起来,他竟然期冀着一个赌鬼父亲的爱,想让他为他骄傲,真是可笑。
得益于五岁的身体里不断涌现出的记忆,这次他没在那样做,而是扮演着一个五岁稍有木讷的孩童。
可能,人终将困于他不可得之物。他偶尔路过学社或是看见文房四宝的时候还是忍不住驻足。
不成为神童,就不会有后面的泯然众人的落差,或许回归他平庸的生活也很好。
知子莫若母,他没想到事事应和着父亲,性子软软的母亲看穿了他,看穿了他内心里的期盼与不甘心。自从,她知晓了他的心思后,她的身体就每况愈下,竟一病不起。直到他见到里正手里的字据与银钱时,他才恍然大悟。
她只想遂了他读书的梦想而已。
原来本应该活到花甲之年的母亲,此世不过双十年华便早早夭亡,是因为他。这一切都是因他而起。
如果他没有这记忆,不曾想读书,不曾留连那笔墨纸砚,不曾在他娘亲面前展露心思,是不是一切都会有所不同。
他常常这样想。
在他娘死后,他和那个人的矛盾一触即发,他知晓终会有这一天。他引导着,也期待着。
这一天终于来了,天下熙熙,皆为利来,他的父亲尤为如此。
他原是想借此机会与方父断绝关系,没成想他会遇到她,然后再一次成为神童。
在他握着她拿来的笔的那一瞬间,他所有的记忆蜂拥而至,前世今生的他在脑海中拉扯着,他混沌不堪。
“你做得到的,我相信你。”
就是这么一句话,让他拨云散雾。
可在他的记忆里,根本就没有她这个人的存在,而且上辈子林家在他年少成名的日子里从来就没来过村子里。
林栀,你到底是何人呢,来到这里究竟是为何,还有为什么要遇见他,又凭的什么相信一个五岁的孩子能无师自通。
方仲永蜷了蜷手指,有些神色不明。
此时的林栀丝毫不知,短短的一会功夫他就有如此多的千回百转的思绪。她只是自顾自含笑地说道:“我知道你,你现在可出名了。”
方仲永一直想问她为什么会坚信他一定会写,她是不是也是重生的人,知晓他曾经的事。
这么想着,便也问出了口,他太想知道了。
“当时,你为什么相信我一定能做到?”
林栀闻言立马回道:“这很难吗,我也会写呀,再说还可以背诗的嘛,背诗谁还不会呀。而且柱子和铁蛋可说了,你可聪明了,他俩的课业都是你帮忙的。想必写一首诗而已,对你来说应该很简单吧。”
她还真是这么想的。现代可都猜测方仲永的诗是他提前背的,神童之事也是方父包装出来,全靠营销。看得多了,她也难免这样想。不过盛名之下无虚士,提笔写个诗而已,她自然相信他能做到。
不管是背的,还是临场发挥的,总归是一个之前没有受到过教育的五岁孩子写的,当得夸赞。
闻言,方仲永被她噎了一下。
他就不该心怀期盼,一个四岁的小姑娘能知道些什么。
再说,是个人都会怀疑是背诗的吧。毕竟,人是真的不能无师自通的。除非像他一样被怪力乱神,重生一遭。
他上辈子能写是因为他偷偷地学过,是真的天资聪颖。这辈子能写是因为他上一辈子的经历。虽然他上辈子的人生,前半程仗着天赋胡作非为,后半程舍不下浮华庸庸碌碌,但总归还是经历了一番。
诗还是一样的诗,只不过情景不同了,表达的意思也自然不同了。侍奉双亲、团结邻里,收族为意,前世他确是这样想的,如今他不过是反讽而已。
“哦,对了,你的那张大字还要吗?那天我见都没人收,就捡起来了给拿回家了。”林栀又支吾着道。
大字?是他前日提笔写的诗吗?
他都许久没听到过这两个字了,这可不是学堂的临摹作业,这可是他正二八经写的呢。想当年,他提笔写诗,可是不少人抢着要呢,如今到她这就被她埋汰成黄口小儿的随手涂鸦了。
方仲永闻言,不禁一脸黑线。
林栀见他半晌没有回复,便有些佯装不耐烦地说道:“你还要不要呀?不要我扔了哈。”
你不收好就算了,竟然还要扔了。
方仲永第一次被怎么埋汰,前一日给她积攒的好感度瞬间下降了些,甚至有些恼怒,当即走进家门,背对着他,不咸不谈地道:“随你的便!”
一进门,他就有几分惊异,他好像脾气见涨了些。他之前不是这样的,他是不是对她不太友好了些,有些冷淡了。
林栀见状也不生气,对着他丝毫没有要关上的房门,大声道:“明日,我和柱子他们约好了去乌塘摘莲花,吃莲子,你记到一定要去哦。我等你,不见不散。”
她今天就是来见他的。果然,他真的是真真实实的人,有沉稳的一面,也有恼怒、甚至是孩子气的一面。是她在一次次见面和朋友们的描述中,亲眼认识到的他,而不是她的滤镜中,永远天资聪颖,永远让人惋惜的神童方仲永的形象。
不过,他好像真是误会她了。
对林栀来说,这时候的方仲永就是个黄口小儿呀,五岁的年纪在现代确实还在写大字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