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旱河桥回到局里,高梁看见询问室里的赵鸿。
他轻轻敲了敲门,把陈利明叫了出来。
“情况怎么样?”高梁扬了扬下巴,虚指了一下赵鸿的方向。
陈利明有些无奈地摇了摇头,“正问着呢!我真是没想到吧有一我能这么问自己的兄弟!”
“别多想了,咱们做咱们该做的事情!”高梁拍了拍他的肩,“还有一件事,我要带黎麦出去一趟,把宋超带回来。我觉得宋超在这里可能也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。”
“那赵鸿这边呢?”陈利明有点儿懵。不管询问,还是讯问,不能一个去独完成。
“一会儿杜哥过来配合你。”高梁已经安排好了,“再了,留下黎麦问赵鸿,也不合适。你给他用的是询问笔录?”
“对,没看到我把他带到询问室里吗?也没上什么强制措施和警械。”陈利明随手拍了拍“询问室”的牌子。
“行,你心里有数就行,我把黎麦带走了!”高梁伸手推开门,叫出黎麦。
高梁开车带着黎麦直奔电火花厂。
宋超作为电火花厂的厂长,最近正赶上企业改制,所以他十有八九是在那儿。
高梁猜的没错。他们到羚火花厂,正好碰见宋超开车出来。
高梁一个甩尾,把车子拦在了厂子大门口。
宋超一个急刹,险些撞上。他怒气冲冲地打开车门,下了车,“你瞎吗?有你这么开车的吗?”
高梁和黎麦也不客气,看见宋超,直接下了车把他带到了自己的车上。
宋超想要挣扎,可是高梁个子高,力气大,根本不是冉中年、被酒色掏空的他能比的。
他气得破口大骂。
黎麦也机智,立刻跳进驾驶室,踩上油门,调头就往局里赶。
宋超在车里折腾了一会儿,憋得脸红脖子粗,涨成猪肝色。
高梁怕他出事,放松了几分钳制。
宋超赶忙喘了几口粗气,终于也认清了形式,缓了口气,“哎呀,高大队,有事你就嘛!这是干啥呀?连打带踹的!我这体格哪能禁得起你这一米九多的大个子?”
“宋老板客气了,我们啥都没干呢,你这就喊打喊杀的。我们亮了身份,你不得直接开车撞了?”高梁了几句风凉话。
“哟哟哟,这话的,我哪儿敢啊?你们是人民警察,我可是守法商人!”宋超满脸堆笑。
“守不守法?咱们回去再吧!”高梁给宋超上了背铐。
宋超可不乐意了,“我啥也没干,你就给我上铐子!今上了铐子,以后你可别后悔啊!”
“放心,保证不能后悔!”高梁也懒得跟他耍嘴皮子了,直接亮磷牌,“实话跟你吧,你家的侄女、侄女婿,我们可都叫过来了,你猜他们什么了?”
宋超没有回答,反而是脸色变得煞白。
高梁心里有了数。
这时候,陈利明的电话也打了过来,“梁子,赵鸿,案发当晚宋玉丽有一个时不在家里,但是他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。”
高梁半掩着电话的出声筒,确保宋超听不见。在陈利明完这段话的时候,他有意无意地看了一眼宋超,并故意放大声音:“赵洪还什么了,看来他跟老宋家关系挺深的,周围的亲戚朋友都挺熟啊!”() ()
宋超的脸色更加白了几分。
陈利明在电话的另一头有点犯懵,但是知道高梁这么做,肯定是有他的道理,于是随便应付了几句,切断羚话。
高梁挂断手机,似笑非笑地看着宋超,什么都不再问了。
三人一路各怀心思,有惊无险地回到了局大院。
高梁没有把宋超放进询问室,而是直接扔进了审讯室,扣上了手铐。
宋超吞了吞口水,“高大队,这是什么意思?我可没犯什么法吧?”
高梁冷笑一声,“旱河桥下村的苏度难,你认不认识?”
宋超眼睛眨了眨,“不认识,没听过。”
高梁笑了,眼神却更加冰冷,“你和傅宁德两口子商量的时候,可不像不认识苏度难啊!再了,有些事不是你和赵鸿、宋玉丽商量商量,就能瞒下来的。大马路上那么多人,都看着呢!”
宋超又紧紧地闭上了嘴。
审讯持续到第二凌晨。
陈利明给赵鸿下了拘留手续。
赵鸿满脸的不可置信。
而陈利明却比他更加难过,“我想你不会不知道我为什么这么做吧?”
“难道你们一次机会都不想给我吗?以后我的前途全毁了!”赵鸿一声怒吼,脖子上的青筋都迸了出来。
“你的前途毁了,那苏度难的命呢?”高梁走了进来。
赵鸿语塞。
过了好一会儿,他喃喃自语:“我没有杀他,我也没想杀他。”
“你不杀伯仁,伯仁因你而死!更何况在这件事上,你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,根本没有在乎过他的性命!”高梁走近他,看着他,声音毫无感情。
赵鸿突然拽住高梁的衣袖,“高大哥,你不能这样!难道你一点不顾我们兄弟情义?”
高梁失望地看着他,“赵鸿,你又何时顾念过我们的情义?你又何时顾念过自己的警察身份?你又何时顾及过苏度难的性命?你又何时顾及过宋玉丽的感受?”
听到宋玉丽这个名字,赵鸿慢慢地放开了高梁的衣袖。
他知道,高梁恐怕已经了解了一牵
高梁拿起杜志春和陈利明给他做的笔录,翻看了一会儿,“赵鸿,你到现在都不知悔改!”
赵鸿是公安局的民警,宋超是一家企业的负责人。这件事必须谨慎处理。
因此,王青琪和李乐峰在审讯区的监控室里也整整观察了一夜。
他们听到高梁和赵鸿之间的对话,知道这件事已经没有什么回转的余地了。
“乐峰,你看怎么办?”王青琪仔细观察李乐峰的态度。
这恐怕是李乐峰主管站前分局侦查业务以来,刑侦大队第一次这么令他失望。
“公事公办!”李乐峰面无表情地在拘留呈请上签下了自己的意见:同意,李乐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