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 章

    秦叶笙头一回见着她娘的三太太,是在宅邸最高的那层暖阁里。

    那时候距北平躁乱平定过不久,生意不好做,来往的信件也近乎都在路途上被毁,她于上海刚毕业,就忙着回来接手生意。

    离家前,北平还是有风的,秦宅里种了桂花树,风潇潇地一拂,香气就盈满了这块地儿,芬芳馥郁,她在这里可以看得见风的形状。

    可这次回来,风歇了,夜幕里看不见缀着枝头的细碎桂花,只剩下大红的六角灯笼垂着穗子,有一下没一下地击打着门。

    她按着记忆里的路往秦明月屋里走,来迎的丫鬟轻轻说:

    “大小姐,家主在暖阁,我领你去见见。”

    望着丫鬟那坠在身后的粗黑辫子,秦叶笙禁不住问:“怎么在暖阁呢?二爹爹也在?”

    丫鬟停了停步,像是有什么话在喉咙打了个转儿,又生生咽下去:“到时候,您就明白了。”

    秦家主素来宠爱那二房,没日没夜地歇在那儿,从前只有在秦叶笙从上海赶回来的那天,才愿意从温柔乡里把自己拖出来看个两眼,寒暄两句,然后又折身回去。

    阁内布置得很精妙,一张榻,一台桌,还有桌前的几把椅子。她那二爹爹不方便见风,秦叶笙进门那一刻就将外门关死了,确保半点风都不透进来。

    秦明月慵懒地靠在榻前的椅上,双腿直直地叠着,身下旗袍的尾截垂到地面,见人来了,才慢悠悠直起身,漂亮的面目已经攀上刻薄的细纹,更显得人不太好相与:

    “回来了?”

    秦叶笙恭敬道:“是。”

    她这母亲,年轻时绝色,中年了也风韵犹存,但没人会因为她的样貌而忽略她狠辣的手段。

    “这次回来,就不走了?”

    “不走了。”她没留洋的打算,上海毕了业,和文学这条道路算是分道扬镳。

    秦明月抬起眼皮,愣愣看了她好一会儿,才又笑:“不后悔就成。”

    古时候讲究士农工商,秦家靠做生意出头,秦明月自己当然不会看不起自己,就怕秦叶笙心里不平,搅和了她以后的路。

    深黄色的床幔垂放着,里头人影绰绰,秦叶笙眼睛略微一瞥,就收回目光,秦明月不疑有他,拉过她的手嘱咐着什么杂七杂八的生意事,这才打算放人走。

    暖阁里点着香,盈盈袅袅地向上飘,床幔中忽然探出只手,再撩开幔子,秦叶笙的目光被吸引过去,便见那人手挑着烟枪,风情万种地瞧她。

    “你就是小笙?”

    明明都要求剪发,他却依旧留着墨绸缎子似的长发,此时不规不矩地散着,很有一番风味。

    这人样貌让她心里突地一颤。

    他唇色艳丽,却没有用脂粉的痕迹,鼻梁上有一颗小痣,皮肤白皙得不健康,显得那小痣愈发勾人,尤其那双眼,狐狸似的,从散落的发丝中隐现,狡黠又妩媚。

    竟不是程时宁。

    秦叶笙轻轻蹙眉,虽不满他的称呼,却还站起身点头道:“我是秦叶笙。”

    秦明月见苏相忆露了面,又躺回椅子上,新扎的木藤咯吱一声响,她不轻不重地打了下椅子:“叶笙,见过你三爹爹。”

    “三爹好。”

    既然男人进了母亲的帐子,这声三爹爹迟早是要喊的。

    “嗯。”苏相忆呷了口烟,烟雾缭绕间,漂亮的脸和颈子时而模糊不清,如云雾缭绕间的一截玉柄。

    秦叶笙是不太喜欢烟味的,她是学生,学堂里没几个抽烟,被瞧见了定然要罚,她娘亲早年抽得厉害,却也从不在她跟前吸,现在更是戒了个大半儿。

    她望望母亲,母亲不说话,于是她又沉下嗓子,对苏相忆道:“这东西不好,您少沾。”

    那人听了却嗤笑,笑得肩上的衣衫都要抖下去,虽然很不合适,但秦叶笙莫名想用“花枝乱颤”来形容。

    她二爹爹从不会这么笑,程时宁是个温和内敛的好人,笑起来会用手抵着唇角,蕴藉含蓄。

    而眼前这人,张扬显露,又浑然而生一种颓败感,像是开到尽处的荼蘼花,快死了,撑着口气,维持那点儿华丽的躯壳。

    虽是第一次见,瞧着却也不像坏人。

    “小孩子,倒是管上长辈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苏相忆这话一出,秦叶笙就老大不乐意,直起身轻飘飘地说:“我不爱闻,家里没人在我跟前抽这玩意儿。”

    她是独女,脾性不差,可到底也不是软柿子,宅子里几十口人都唤她“大小姐”将来唤“家主”。

    别人有意瞧不起她,她也不能唯唯诺诺应是——苏相忆不是她母亲父亲,对她有养育之恩,更不是二爹爹,操劳家宅,尽心尽力。

    苏相忆见对方硬气,又笑了笑,把烟灭了,秦明月打发秦叶笙走,她说告辞,当真离开。

    外廊是冰凉凉的,廊顶遮蔽月光,她的鞋踩在路上,又回头,暖阁窗闭紧了,透出昏黄的光来,窗中二人的剪影静静的,像刻在窗后的皮影。

    引路丫鬟换了一个,年轻,眼睛大,看上去就藏不住事儿,提着盏红灯笼,替她照着眼前的道。

    秦叶笙问:“去给二爹请个安吧。”

    大眼睛只带秦叶笙往她自己的屋引去,走到灯火明亮的地方,才小声说:“二太太没了。”

    ……

    秦叶笙觉得这辈子都没有如此大脑空白的时候。

    像是出生不久的婴孩,来这世界头一遭,觑着这么多人和景色,还感到迷茫着。

    程时宁死了?

    直到手脚麻木地回到屋子坐下,她脑海中才渐渐浮现起二爹的模样。

    浅色长袍,袍上绣的纹样不多,往往只有墨兰或墨竹。他那雪色的脖颈极好,秦叶笙常常想送些首饰给他戴,他也从不收,但面上准会弯起一抹笑来,客气守礼。

    于是到他死,秦叶笙都没见过他用过什么昂贵的东西。

    她觉得自己要疯,又很冷静地想,二爹爹去了,母亲都没疯,她疯个什么劲儿?可她没疯,身体又动不了,只好徒劳地喊:“小桂……”

    话一出口,声音又喑哑得不像样,活像吞了碎瓷片,割得喉咙汩汩冒血。

    小桂打小就伺候她,一看便知是怎么回事,宽声安慰:“大小姐不必过于伤心。”

    “他病死的?”秦叶笙仰起脸问。

    早年间母亲忙于生意,鲜少陪伴她,而那比她大不了几岁的程时宁担起后宅之事,还得照顾着秦叶笙,免得人一不小心走歪了路。

    她父亲去得很早,据下人说,纳来的二太太与她父亲样貌和性子是十成十的像,身体也不怎么好。

    她母亲从不将这事儿当成秘密,该告知的也都告知给她,整个北平近乎都知道程时宁是拿来当死人影子的,偏生他不知道似的,依旧温和地处理日常事务,顺带看看秦叶笙功课如何。

    也难怪秦叶笙会觉得程时宁是病死的。

    小桂提了口气,由弓着腰变成蹲下身,俯在秦叶笙耳边。

    “二太太那房里突然起火,邪性得很,他烧死在里头了。”

    家主不让她们讨论,可私底下还是难免说道说道,宅子里发生的大小事如水,那不同于细沙,细沙握得越紧,流失得越快,可无论握不握,水都是要流的,流在宅子里还不够,直往大半个北平去,最后这么丁点儿事,都要冒成汪洋。

    秦叶笙眼皮跳了跳,似乎很快就把心平下来:“好。”

    小桂给她呈上糕点,瓷盘子放在木桌面,发出轻微的“咔哒”声,盘子里盛着糯米糕,糕上撒了葡萄干,软糯香甜。

    “大小姐填填肚子,您舟车劳顿,用过点心,就好好休息。”

    秦叶笙称是。

    小桂知她心不在焉,也不再劝慰。大小姐向来如此,眼前过不去的事儿,非要自己想通,旁人怎么说都没用,若是想不通了,她能在心里搁好几年。

    秦叶笙和苏相忆再见面,便是在程时宁的房中。

    彼时她正拾掇着程时宁的笔墨纸砚,瞧见门口那人,淡淡问:“怎么了?”

    说是收拾,其实也就看看罢了,房屋重新翻修过,东西也是新的,她立在这儿,感受不到任何熟悉的气息。

    “我这个做父亲的,来见见唯一的女儿,于理不合么?”

    他嗓音亮得跟清水照镜似的,尾调却轻佻,感觉像唱过戏。

    秦叶笙敛起情绪,将东西放好。

    “三爹好,母亲不在家?”

    苏相忆点头:“家主谈生意去了,特意吩咐我与大小姐好好相处。”

    许是还惦记着上回秦叶笙因为他抽烟就跟他撂脸子的事儿,他补充了一句:

    “家主谈生意,竟没通知大小姐?真是稀奇,还以为家主那样看重大小姐,也会捎带着您也见见世面。”

    秦叶笙面不改色反唇相讥:

    “母亲体谅我刚从上海回来,还需休养两日,便留我在宅里。三爹这样说话,若是让不长眼的下人传出去,反倒是要把三爹的关心慰问,当成阴阳怪气。”

    她知道苏相忆大概是戏班子出身,刚打算说“见了再多世面,也不及小爹,毕竟戏台子上什么桥段没发生过?”又咽了回去,她并不想拿这个讽刺他。

    苏相忆唇角一勾,竟是笑了,似有不屑,又像是单纯与她玩。

    秦叶笙幽幽道:“不知三爹饭否?厨子难道把盐错当成白糖了?”

    几名下人反应过来,低头闷笑,秦叶笙双眸凌冽,淡淡扫过去,她们顿时噤声。

    苏相忆无所谓,自己笑得比谁都放肆。

    “既然大小姐如此发话,恰逢时间也到了,我不再过多叨扰,先回屋小憩去,大小姐要是缺银子买糖,就到屋里喊我,我给你零花钱。”

    这话拿她当小孩子哄呢。

    秦叶笙回道:“不劳您费心,女儿不差这点儿金银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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